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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六个核桃”案开庭 是否虚假宣传成焦点

喻晖状告“六个核桃”涉嫌虚假宣传。余知都摄

3月2日,国内知名打假人喻晖状告“六个核桃”涉嫌虚假宣传案,在湖南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作为唯一媒体人参加了旁听。

此前因代言“六个核桃”而被列为第三被告的著名节目主持人陈鲁豫及其代理人,并未出现在庭审现场。原告喻晖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证实,因自己无法提供陈鲁豫的准确地址,致使法院寄送传票未果,故暂时撤回了对陈鲁豫的诉讼请求。

由水、白砂糖、核桃仁组成的“六个核桃”是否有“健脑”的保健功能?喻晖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发现核桃仁的功能与主治是:补肾,温肺,润肠。用于肾阳不足,腰膝酸软,虚寒喘嗽,肠燥便秘。喻晖认为,水和白砂糖不可能达到“健脑”的效果,《药典》中没有关于核桃仁对人体大脑有治疗和保健功效的表述。

喻晖上网查阅后得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早在2012年年底发布消费提示说明,国家从来未批准过补脑、提高智商等功能的保健食品。而该产品在其包装上又明确地标明,执行的是QB/T2301标准《植物蛋白饮料》。

喻晖认为,“六个核桃”广告中“经常用脑”这类词语,明显有诱导用脑过多的消费者饮用,暗示其有“补脑的功能”,具有欺骗性,有误导消费者之嫌,“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的广告语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已构成欺诈行为。

2015年9月14日,喻辉将长沙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韶山南路店以及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退还购货款76元,并赔偿500元,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当场予以立案。同年9月21日,喻晖又将为“六个核桃”代言的著名节目主持人陈鲁豫追加为本案第三被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陈鲁豫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记者在法院了解到,法院正式受理该案后,曾给陈鲁豫信函寄送传票,但因地址不详信函被退回。而原告喻晖无法提供其新的正确地址,只能暂时撤回对陈鲁豫的起诉。QQ图片20160303084438

庭审现场。余知都摄

在3月2日的庭审现场,原告喻晖及其代理律师、被告长沙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韶山南路店以及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均派人到庭。庭审争论的焦点集中在“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广告语是否涉嫌虚假宣传。

原告喻晖认为,被告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的广告语明示或暗示“六个核桃”牌植物饮料具有补脑健脑的功能,足以误导消费者,但其配料表中标注的配料“水、白砂糖、核桃仁”,均没有任何包含补脑健脑的成分,故该广告语构成虚假广告。其次,“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的广告语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广告法》,被告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生产者、被告长沙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韶山南路店作为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辩称,“六个核桃”是一种普通饮料食品,不是保健品,公司也没有宣传产品具有保健功能,但作为一种植物饮料,确实具有一定的营养功能。“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的广告语在媒体及户外广告多次使用,经过了有关部门审核,符合规定,不存在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法官询问被告是否有调解意向,遭到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拒绝。

庭审结束后,原告喻晖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最终胜了官司,又能准确提供收件地址的话,不排除单独起诉陈鲁豫,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其对该案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记者余知都)